宜春市教育局:紧扣“四项”目标 做好“五字”文章

更新时间 2016年08月11日
近年来,我市紧扣“入学机会、资源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四项均衡目标,突出“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均衡发展”的思路,全市义务教育呈现出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喜人态势。“十二五”期间有9个县(市)获得省政府表彰或表扬;有8个县市顺利通过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占全省通过总数的三分之一强;2012年我市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称号,是全省唯一获得此称号的设区市。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政府主导,在“高”字上做文章
充分发挥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了高规格推动、高标准保障,夯实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批示,并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科学发展差异化考核、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考核等“三个考核”体系。各级政府把教育投入作为刚性支出,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做到“雪中送炭、织网兜底”,2015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达91亿元,比2010年增长133.8%;其中,用于义务教育投入达61亿元,比2010年增长136.3%,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强化项目带动,在“建”字上出实招
从2009年开始,市政府连续把推动中小学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多次召开教育重大项目现场协调会,率先在全省启动并连续召开了三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流动现场会,有力推动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据统计,近五年全市筹措资金60多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405万平方米,新增校园面积433万平方米。全市中小学面貌焕然一新,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均衡化水平得到提升。特别是中心城区2012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0余所,完成投资5亿多元,新增校舍18万平方米,新增学位3.6万个,投资规模之大、建设学校之多超过前十年总和;在小学、初中在校生分别由2011年的2.98、1.4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4.9、2.2万人的情况下,小学平均班额由61.8人下降至58.4人,下降了3.4人;初中平均班额由59.9人下降至54.5人,下降了5.4人。
三、强化队伍建设,在“齐”字上想办法
一是多渠道补充教师。在现有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能补尽补、倾斜农村”的思路,多渠道补充教师队伍。有的县市还开辟了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支持引进优秀人才。五年来共补充新教师1万余名,其中近3000名“三定向”师范生充实到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得到优化。二是推动教师交流轮岗。作为全省首批改革试点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5年有2098名校长和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其中442名中心小学教师轮岗到村小、教学点任教。三是建立激励机制。2009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了教育“三名”工程,五年共培养名师568名、名校长93名。2016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宜春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从待遇保障、职称评聘、荣誉制度等八个方面助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保障义务教育教师“三险一金”待遇的同时,各县(市、区)还通过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建设教师公租房、提高农村边远山区教师津补贴标准和政治待遇等形式,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提高教师的获得感和职业吸引力。
四、强化改革创新,在“实”字上见成效
一是实行结对帮扶,缩小校际差距。全市各地普遍开展了老校与新校、优质校与薄弱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或联合办学,通过管理互动、教研互动、活动互动等方式,“补短板、扩资源”,为缩小校际差距产生了明显成效。二是创新招生考试评价方式,促进教育公平。全市有6个县进行了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在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小升初择校生初升高不享受均衡生资格”政策,小升初就近入学比例达90%以上,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小升初“宜春模式”。三是创新素质教育平台建设,丰富教育内涵。积极推动课程改革和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搭建“素质教育月”、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琴棋书画”好少年评选、校园文化校长谈等素质教育展示平台,推动形成“县县有特点、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的育人局面。
五、强化教育督导,在“促”字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督导机制。2013年我市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并进行督学换届,建立了93个督学责任区,聘请了65位市督学和289位县责任督学,对完小以上学校全部实行挂牌督导。2016年,作为全省三个设区市之一,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试点。二是上下联动解决重大问题。对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问题,巧借外力推动解决。如借助省级督导的权威,推动两个县(靖安县、奉新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推动两个区(经济开发区和明月山管理区)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三是以评促建,推动发展升级。利用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契机,按照“差异系数过关、办学条件达标、迎检工作有序”的目标要求,市教育督导部门先后多次到县(市)全方位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加大教育投入,调整教育发展结构,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为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稿源: 文章作者: 点击数:
返回首页】【关闭






 
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严禁复制、镜像。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5890号